題目
依醫療器材管理法施行細則,下列何者未涉及宣傳醫療效能之刊登事項,仍視為醫療器材廣告?
選項
A.
衛教宣導與醫療器材平面廣告,刊登於具連續性質之版面
B.
完整刊登依本法核准之標籤及說明書
C.
針對特殊事件之聲明啟事
D.
辨別醫療器材真偽之差異圖片或說明
解析
部分解析預覽
【延伸閱讀】 醫療器材管理法施行細則 §2, §3, §4(衛教宣導原不屬廣告,但與平面廣告刊登於同一版面或連續性版面時視為廣告)
施行細則 §2 列出五類不屬醫療器材廣告 的刊登事項(品名價格資訊、聲明啟事、真偽辨別、標籤說明書完整刊登、衛教宣導);§3 界定「衛教宣導」的範圍。但第 5 款衛教宣導 另有 §4(細則對衛教宣導視為廣告的還原條款)三項情形:與平面廣告刊登於同一版面或連續性質之版面、與動態廣告連續刊播、**演出 / 代言與其他醫療器材廣告相同致消費... 【解題關鍵】
施行細則 §2 列出五類不屬醫療器材廣告 的刊登事項(品名價格資訊、聲明啟事、真偽辨別、標籤說明書完整刊登、衛教宣導);§3 界定「衛教宣導」的範圍。但第 5 款衛教宣導 另有 §4(細則對衛教宣導視為廣告的還原條款)三項情形:與平面廣告刊登於同一版面或連續性質之版面、與動態廣告連續刊播、**演出 / 代言與其他醫療器材廣告相同致消費... 【解題關鍵】
完整逐步解析收錄在站內題庫。訪客可先查看部分解析預覽;登入或免費註冊後即可閱讀完整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