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目
請說明餐飲從業員健康檢查項目及規範,並詳述餐飲業聘任餐飲從業人員之原則。(10分)
建議採分點大綱(配分 10 分)
列出進用前健康檢查項目:A型肝炎、傷寒、出疹、膿瘡、外傷、手部皮膚病,指出檢查合格後始得聘僱,且雇主每年應主動辦理前述檢查至少一次
3 分指出罹患或感染上述疾病或其他可能污染食品之疾病期間,應主動告知現場主管且不得從事與食品接觸之工作
1.5 分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二條指出餐飲業應置一定比率之技術證照人員(中餐/西餐烹調、食物製備技術士)並舉出至少一類別之比率,且寫出該等人員每年至少八小時衛生講習
2 分寫出新進人員至少三小時、在職人員每年至少三小時之食品安全衛生及品質管理教育訓練,並作成紀錄
1.5 分寫出聘任後應要求之個人衛生規範至少三項:穿戴整潔工作衣帽(鞋)及口罩、不得蓄留指甲或佩戴飾物、不得吸菸嚼檳榔及飲食、調理即食食品手部洗淨消毒或戴不透水手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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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健康檢查項目及規範
1、進用前健康檢查:新進食品從業人員應先經醫療機構檢查合格,始得聘僱,項目為A型肝炎、傷寒、出疹、膿瘡、外傷、手部皮膚病。
2、每年定期檢查:雇主每年應主動辦理前述健康檢查至少一次。
3、罹病期間之管理:從業人員罹患或感染上述疾病,或其他可能造成食品污染之疾病者,應於罹患或感染期間主動告知現場主管,不得從事與食品接觸之工作。
(二)聘任餐飲從業人員之原則
1、依法置技術證照人員: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二條,經公告類別及規模之餐飲業應置一定比率之中餐烹調、西餐烹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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