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歷屆試題到題庫篩選年份、科目與章節 →
115-2社會工作社會工作的本質、特性與角色功能

115 第2次 社會工作 第 29 題

這頁整理了這一題的題幹、選項與考題資訊,方便你在搜尋時快速確認題目來源,再回到題庫做完整練習。

題目
社會工作者透過介入對立的雙方,如離婚的兩造、性騷擾的雙方、爭吵中的家庭成員、勞資爭議的雙方、鄰里對抗和社區糾紛等,使用妥協、協調、調和、溝通雙方的意見與利益,使爭議得到公平合理的解決,係屬於社會工作者所扮演的何種角色?
選項
A.
倡導者
B.
經紀人
C.
調解者
D.
行動者
解析
部分解析預覽
🔥 考前衝刺 | 答:C 題幹舉的全是對立的兩造,而社工的動作是妥協、協調、溝通雙方意見與利益——立場中立、目標是雙方都能接受的解決,這是調解者 記住: 調解與倡導的分水嶺在中立與否:居中促成合意是調解,替其中一方爭取才是倡導。
【選項解析】 A. 非答案(易混淆): 倡導者站在案主這一邊,替他向對方或體制爭取應有的權益,立場本來就是偏的。...
看完整逐步解析、錯誤選項與相似題
免費帳號每日 3 題完整詳解,作答紀錄會同步保存。
登入後看完整逐步解析

完整逐步解析收錄在站內題庫。訪客可先查看部分解析預覽;登入或免費註冊後即可閱讀完整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