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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經濟安全與性別就業法規

115 第1次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 第 34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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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
雇主不得因受僱者提出性別平等工作法之申訴或協助他人申訴,而予以解僱、調職或其他不利之處分。違反此規定者,依性別平等工作法第 38 條規定,可以處多少元的罰鍰?
選項
A.
新臺幣 2 萬元以上,10 萬元以下罰鍰
B.
新臺幣 2 萬元以上,20 萬元以下罰鍰
C.
新臺幣 2 萬元以上,30 萬元以下罰鍰
D.
新臺幣 2 萬元以上,40 萬元以下罰鍰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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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前衝刺 | 答:C 雇主因受僱者提出或協助性別平等工作申訴而給予不利處分,違反禁止報復性處分規定,罰鍰範圍為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 記住: 先定違規類型再背罰鍰;申訴報復的不利處分是二萬到三十萬元。
【選項解析】 A. 非答案: 下限二萬元正確,但上限不是十萬元;只記住下限不足以判斷完整法定區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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