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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2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志願服務法

113 第2次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 第 37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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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
依據我國志願服務法,志工應有之義務包含下列何者?①拒絕向受服務者收取報酬 ②遵守倫理守則之規定 ③參與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所提供之教育訓練 ④撰寫個案服務紀錄 ⑤不得有在職或在學之身分 ⑥妥善使用志願服務證
選項
A.
②③④⑥
B.
①③④⑤
C.
①②④⑥
D.
①②③⑥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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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前衝刺 | 答:D 本題考志願服務法對志工義務的範圍,判斷軸是分清「志工應盡的義務」和「不屬於志工身分限制或專業人員任務」的選項。 記住: 志工義務題先排除「專業人員任務」和「不合理的身分限制」,剩下的才是真正的志工義務。
【選項解析】 A. 非答案: ①拒絕向受服務者收取報酬屬於志工的基本義務,符合志願服務無給職的精神;②遵守倫理守則也是志工義務,本組合本身內容正確,但缺③③、缺⑥,不是最完整的正確組合,因此不是本題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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