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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2社會工作直接服務個案工作之倫理

113 第2次 社會工作直接服務 第 14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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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
有關社工倫理守則,下列那個情境屬違反「保密」義務?
選項
A.
社會工作者在電梯內討論自身工作,或在與親友聊天談論新聞事件時,透露服務對象相關資訊
B.
社會工作者被法院傳喚出庭,由於未經服務對象同意,所以在庭上保留分享服務對象的資料與紀錄
C.
當服務對象計畫傷害他人而告訴社會工作者其計謀,他人的生命權比服務對象資料隱私保密權優先
D.
社會工作者在運用電子科技工具整理、上傳或儲存服務對象隱私資料時,個人資料須匿名處理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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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前衝刺 | 答:A 本題要分清楚「保密」與「保密的合法例外」:只要是未經授權、非必要情境下洩漏服務對象資訊才算違反保密,法院傳喚、危及他人安全、去識別化儲存都不算違反。 記住: 看到「電梯」「聊天」「親友」這種非工作場合談個案,直接聯想違反保密;看到「法院」「保護他人生命」,先想合法例外。
【選項解析】 A. ✓ 本題答案: 在電梯或私下聊天等非工作、非必要場合談論服務對象的資訊,屬於沒有正當理由的洩漏,符合違反保密義務的典型情境,故為本題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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