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歷屆試題到題庫篩選年份、科目與章節 →
114-1民法概要權利主體、客體與權利行使

114 第1次 民法概要 第 6 題

這頁整理了這一題的題幹、選項與考題資訊,方便你在搜尋時快速確認題目來源,再回到題庫做完整練習。

題目
民法規定權利客體中動產、不動產之定義、種類及變動之法定方式;依該規定之內容,下列何者屬於正確之敘述?
選項
A.
甲在所有A 地種植芭樂樹,樹上之芭樂成熟時,即已成為獨立之動產
B.
甲為慶祝關聖帝君生日臨時搭建完成之表演舞台,屬於甲獨立取得之定著物所有權
C.
甲移轉買賣標的物之A 地予乙,甲、乙完成A 地所有權讓與合意並交付A 地後,乙即成為A地之新所有權人
D.
甲在A 地池塘養殖金魚,池中金魚所生金魚苗,由甲取得該金魚苗之獨立動產物權
相關考題
112 第1次 民法概要 第 2 題類似題
112-1 · 民法概要 · 第 2 題

登入後可查看相似題完整解析與對應章節串聯。

解析
部分解析預覽
本題四個選項各鎖住物權法的四個入門觀念:未分離出產物是不動產一部分(§66 II)、定著物的「繼續固定性」(釋字 93)、不動產物權變動採登記生效(§758 I)、天然孳息由收取權人於分離時取得(§69、§70)。ABC 三個誤把「時點、性質、要件」擰錯,唯 D 完整落在§69 動物產物 + §70 收取權人取得的正確路徑上。
項目規則條號
未分離出產物屬不動產之一部分§66 II
定著物須具繼續固定性...
看完整逐步解析、錯誤選項與相似題
免費帳號每日 3 題完整詳解,作答紀錄會同步保存。
登入後看完整逐步解析

完整逐步解析收錄在站內題庫。訪客可先查看部分解析預覽;登入或免費註冊後即可閱讀完整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