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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1民法概要遺產繼承

114 第1次 民法概要 第 22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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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
我國現行民法對於繼承制度,原則上採取概括繼承有限責任之規範型態。下列何者屬於正確之敘述?
選項
A.
概括繼承人如對於被繼承人生前享有權利或負擔義務,不因被繼承人之死亡而隨之消滅
B.
第1138 條所定第1 順序之繼承人中有拋棄繼承權者,其應繼分應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代位繼承之
C.
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所遺留之債務,對於被繼承人之債權人,負連帶清償之責任
D.
拋棄繼承者,就自己所管理之遺產,於其他繼承人或遺產管理人開始管理前,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繼續管理該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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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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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概括繼承有限責任四條線:§1148 I 承受一切權利義務(概括繼承的正面)、§1148 II 以遺產為限(有限責任)、§1176 I 拋棄後應繼分歸屬同順位其他繼承人(非代位)、§1176-1 拋棄後管理義務為與處理自己事務同一之注意(非善良管理人)。A 為 §1148 I 的正面陳述,正確;B、C、D 分別在拋棄後歸屬、對外連帶界線、管理義務注意程度上與條文抵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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