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目舉行公寓大廈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時,何種事項在會議中,不得以臨時動議提出?選項A.管理委員選任之事項B.公共區域禁止吸煙之事項C.公共設施緊急維修之事項D.調整收取社區管理費之事項解析部分解析預覽本題考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30 II「臨時動議禁止事項」的具體項目。§30 II 明文限制的只有「管理委員之選任事項」;其餘管理事項(公共區域禁菸、緊急維修、管理費調整)並無此限制,得於區權會中以臨時動議提出。命題者刻意把「一般高頻決議事項」與「§30 II 專門限制的選任事項」擺在一起測辨識力,答案為 A。 藥藥上榜事項是否得以臨時動議提出依據管理委員之選任✗ 不得,應載明於開會通知並公告§30 II公共區域禁菸(規約事項)✓...看完整逐步解析、錯誤選項與相似題免費帳號每日 3 題完整詳解,作答紀錄會同步保存。免費註冊看完整解析查看方案登入後看完整逐步解析完整逐步解析收錄在站內題庫。訪客可先查看部分解析預覽;登入或免費註冊後即可閱讀完整解析。回歷屆試題登入或免費註冊 →查看升級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