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歷屆試題到題庫篩選年份、科目與章節 →
113-1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預售屋、實價登錄與交易管理

113 第1次 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 第 2 題

這頁整理了這一題的題幹、選項與考題資訊,方便你在搜尋時快速確認題目來源,再回到題庫做完整練習。

題目
依平均地權條例規定,權利人及義務人應於買賣案件申請所有權移轉登記時,申報登錄資訊,未共同申報登錄資訊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令其限期申報登錄資訊;屆期未申報登錄資訊,買賣案件已辦竣所有權移轉登記者,處多少罰鍰,並令其限期改正?
選項
A.
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B.
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C.
新臺幣十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D.
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相關考題
112 第1次 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 第 10 題類似題
112-1 · 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 · 第 10 題
113 第1次 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 第 1 題類似題
113-1 · 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 · 第 1 題

登入後可查看相似題完整解析與對應章節串聯。

解析
部分解析預覽
本題考平均地權條例 §81-2 第 1 項的實價登錄罰則。題幹已把構成要件完整敘明——「權利人及義務人未共同申報登錄」、「主管機關令限期申報」、「屆期仍未申報」、「已辦竣所有權移轉登記」,命題點就在初次罰鍰額度。§81-2 I 明定為新臺幣 3 萬元以上 15 萬元以下,並令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按次處罰,經處罰二次仍未改正者始跳升至 30 萬~100 萬元。
§81-2 I 未共同申報登錄之罰則階梯罰鍰
首次(屆期仍未申報,已辦竣移轉登記)**3 萬元以上 1...
看完整逐步解析、錯誤選項與相似題
免費帳號每日 3 題完整詳解,作答紀錄會同步保存。
登入後看完整逐步解析

完整逐步解析收錄在站內題庫。訪客可先查看部分解析預覽;登入或免費註冊後即可閱讀完整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