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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土地權利、限制與優先購買權

113 第1次 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 第 10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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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
依土地法規定,逾期未辦繼承之土地於標售時,有關優先購買權人之順序依序為何?
選項
A.
繼承人、合法使用人、其他共有人
B.
其他共有人、合法使用人、繼承人
C.
合法使用人、繼承人、其他共有人
D.
繼承人、其他共有人、合法使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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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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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土地法 §73-1 III 逾期未辦繼承土地被標售時的優先購買權順序。§73-1 前段規定:土地繼承後逾一年未辦繼承登記者,地政機關公告命三個月內聲請登記,仍未聲請即列冊管理;列冊管理十五年後仍未聲請,移請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73-1 III 明訂標售時「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就其使用範圍依序有優先購買權」——三順位依此排列:①繼承人 ②合法使用人 ③其他共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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