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目
依土地法之規定,外國人為供自用、投資或公益之目的使用,得取得所需之土地,其面積及所在地點,應受該管直轄市或縣(市)政府依法所定之限制,下列何種用途不屬之?
選項
A.
長照機構
B.
住宅
C.
醫院
D.
營業處所、辦公場所、商店及工廠
相關考題
114 第1次 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 第 21 題類似題
114-1 · 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 · 第 21 題
登入後可查看相似題完整解析與對應章節串聯。
解析
完整逐步解析收錄在站內題庫。訪客可先查看部分解析預覽;登入或免費註冊後即可閱讀完整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