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目有關菸害防制法的敘述,何者最不適當?選項A.滿十八歲之人,方可吸菸B.孕婦或未滿三歲兒童在場之室內場所不得吸菸C.菸品容器標示吸菸有害健康之警示圖不得低於百分之五十的面積D.攜帶已點燃的菸品視同吸菸行為解析部分解析預覽【推薦閱讀】 菸害防制法 第 3 條、第 9 條、第 16 條、第 20 條 菸害防制法規定未滿二十歲之人及孕婦不得吸菸,門檻是二十歲而非十八歲;其餘三項與條文一致。 【解題關鍵】看完整逐步解析、錯誤選項與相似題詳解開放範圍依目前方案為準,註冊後可同步保存作答紀錄。免費註冊看完整解析查看方案登入後看完整逐步解析完整逐步解析收錄在站內題庫。訪客可先查看部分解析預覽;登入或免費註冊後即可閱讀完整解析。回歷屆試題登入或免費註冊 →查看升級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