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歷屆試題到題庫篩選年份、科目與章節 →
113-2物理治療學概論(包括物理治療史、物理治療倫理學與物理治療行政管理學)物理治療師法與相關醫療法規

113 第2次 物理治療學概論(包括物理治療史、物理治療倫理學與物理治療行政管理學) 第 33 題

這頁整理了這一題的題幹、選項與考題資訊,方便你在搜尋時快速確認題目來源,再回到題庫做完整練習。

題目
有關「物理治療所與其他醫事機構聯合設置於同一場所」之空間規範與管理,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選項
A.
可登記於同一棟大樓,治療空間可分布於不連續樓層
B.
執業單位共同使用的設備包含招牌、消毒與消防設備
C.
執業單位共同使用的空間包含掛號與等候空間與醫事人員記錄保存空間
D.
治療空間應與其他醫事機構明確區隔
相關考題
113 第2次 物理治療學概論(包括物理治療史、物理治療倫理學與物理治療行政管理學) 第 29 題類似題
113-2 · 物理治療學概論(包括物理治療史、物理治療倫理學與物理治療行政管理學) · 第 29 題
115 第1次 物理治療學概論(包括物理治療史、物理治療倫理學與物理治療行政管理學) 第 42 題類似題
115-1 · 物理治療學概論(包括物理治療史、物理治療倫理學與物理治療行政管理學) · 第 42 題

登入後可查看相似題完整解析與對應章節串聯。

解析
部分解析預覽
🔥 考前衝刺 | 答:A 物理治療所設置標準第 6 條允許物理治療所與其他醫事機構聯合設置於同一場所、共用部分設施;但同棟使用數樓層時各樓層應為連續使用,共用項目以條文列舉者為限,其餘應獨立設置並明確區隔。 記住: 聯合設置題記兩個原則:共用的只有列舉的五項(招牌、等候空間、紀錄保存空間、清潔消毒與廢棄物處理、共用區消防安全),其餘獨立區隔;跨樓層必須連續。...
看完整逐步解析、錯誤選項與相似題
免費帳號每日 3 題完整詳解,作答紀錄會同步保存。
登入後看完整逐步解析

完整逐步解析收錄在站內題庫。訪客可先查看部分解析預覽;登入或免費註冊後即可閱讀完整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