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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1基本護理學與護理行政出入院/臨終

114 第1次 基本護理學與護理行政 第 32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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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
臺灣立法保障尊重自然死,下列有關「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的敘述何者正確?
選項
A.
末期病人才可以簽署「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
B.
意識昏迷「無最近親屬者」(如單身無親者),轉介社工由轄區里長填具「不施行心肺復甦術同意書」
C.
意願人得預立醫療委任代理人,並以書面載明,於其無法表達意願時,由代理人代為簽署意願書
D.
意識昏迷者,有最近親屬代理簽署「不施行心肺復甦術同意書」,父母排序優先於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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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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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前衝刺 | 答: C 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的核心: 意願人可預立代理人 ,在其無法表達意願時由代理人代簽;非末期病人也可預立,親屬代理順序配偶優先於父母。 📝 記住: 配偶永遠排在父母前面;任何人都可以預立不必等末期 — 這兩點是安寧條例的高頻考點,記住就能判斷選項 A 和 D 都錯。
【選項解析】 A. 錯誤(陷阱):末期病人才可以 簽署預立意願書」— 這是常見誤解,也是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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