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歷屆試題到題庫篩選年份、科目與章節 →
114-1專科護理通論(內科、外科、兒科、精神科、婦產科、家庭科)專科護理師分科及甄審辦法與護理人員法

114 第1次 專科護理通論(內科、外科、兒科、精神科、婦產科、家庭科) 第 27 題

這頁整理了這一題的題幹、選項與考題資訊,方便你在搜尋時快速確認題目來源,再回到題庫做完整練習。

題目
依據民國112 年修訂「專科護理師分科及甄審辦法」,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選項
A.
證書效期屆期未更新,即喪失專科護理師資格,需重新接受訓練並通過甄審,始得恢復專科護理師身份
B.
如有特殊原因,無法在證書效期屆滿前完成 6 年 120 點繼續教育積分,可向地方衛生主管機關申請延期更新
C.
經核准證書延期更新者,應自效期屆至日起 6 個月內檢具 6 年 120 點繼續教育積分申請證書更新,屆期未更新,專科護理師證書自動失效
D.
於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之醫療資源不足地區執業或因公派駐國外從事外交有關國際醫療之專科護理師,其繼續教育課程積分,得加倍採計
解析
部分解析預覽
【推薦閱讀】 專科護理師分科及甄審辦法 第 18 條
在醫療資源不足地區執業或因公派駐國外從事外交國際醫療的專科護理師,繼續教育積分得加倍採計,是甄審辦法第 18 條明文的優待。
【解題關鍵】
看完整逐步解析、錯誤選項與相似題
免費帳號每日 3 題完整詳解,作答紀錄會同步保存。
登入後看完整逐步解析

完整逐步解析收錄在站內題庫。訪客可先查看部分解析預覽;登入或免費註冊後即可閱讀完整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