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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專科護理通論(麻醉科)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與醫護糾紛法律責任

113 第1次 專科護理通論(麻醉科) 第 25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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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
依據民國 113 年 1 月 1 日施行「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有關醫療爭議處理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選項
A.
處理程序中,醫療機構可以拒絕提供病人的病歷資料
B.
可以透過調解、仲裁或訴訟等多種方式進行
C.
處理必須在法院中進行,不可選擇其他方式
D.
調解成功後,仍然需要經過法院的最終審判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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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閱讀】 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 第 10 條、第 15 條、第 28 條
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以說明溝通與調解為訴訟前的處理途徑,調解不成立仍可起訴,處理方式不限於法院。調解成立經法院核定後即與民事確定判決同效,不必再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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